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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資移民
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(CIES)— 以資本投資取得香港居留資格
計劃簡介
香港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
香港政府在2023-24財政年度《財政預算案》公布引入「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」,以進一步豐富人才庫及吸引更多新資金落戶香港。此計劃將有助增強香港資產及財富管理、金融及相關專業界別的發展優勢。
申請資格
年齡必須在18歲或以上
總投資額3,000萬港幣
申請前6個月,證明擁有不少於3,000萬港幣個人淨資產(全球資產均可)
其中2,700萬港幣投資股票、基金、債券及房地產等
2,700萬港幣組合裏最多有1,500萬港幣投資非住宅房地產或1,000萬港幣住宅房地產(單一物業成交價需為3,000萬港幣或以上)
剩下300萬港幣必須投資於科創及其他重點行業
計劃優勢
攜同家屬
獲批申請人可攜同配偶及18歲以下未婚受養子女來港
靈活逗留
一般可獲准在港逗留不多於兩年,期滿後可申請延長三年
申請永居
在港連續通常居住不少於七年,可依法申請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
無條件逗留
連續符合財務規定不少於七年,可申請在港無條件限制逗留
申請程序
1
諮詢有關香港投資移民申請,為您建議不同的方案及其成功的可能性2
與您簽訂代辦聘書合約及繳交費用3
為您的申請制訂一張專屬的文件清單4
為您填妥入境事務處表格,起草文件和信件5
檢查完成的文件,以確保正確無誤6
提交您的簽證申請往入境事務處7
與入境事務處保持聯絡及跟進有關您申請的進度8
代您領取簽證及送交給您我們的服務
全程跟進申請人個案
根據客戶資料,提供專業評估及諮詢服務
安排金融機構介紹投資產品
為您填妥所有必要的香港入境事務處表格
根據入境事務處政策審核和組織您的文件
以您的名義答覆所有入境事務處的查詢和通知
監察申請程序,不斷為您更新申請進度
協助您申請配偶及18歲以下受養子女來港
如客戶在港連續通常居住滿七年,可協助申請香港居留權